• 首页
  • 集团新闻
  •  校企合作
  • 师资建设
  • 培考信息
  • 课改信息
  • 课程视频
  • 成果展示
集团简介

上海市商贸职业教育集团是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沪府发〔2006〕10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本市推进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7〕26号)精神组建起来的非独立法人组织。集团教育以高、中职学历教育为主,同时举办高、中职师资和员工培训以及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商贸集团以行业为依托,以专业和人才培养为纽带,在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指导下,以上海商学院为发起单位,联合相关职业院校、商贸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共同参与,以实现资源共享、校企合作为目的,在自愿、协议的基础上着眼于集团化办学。集团现有成员单位 43 家(18家企业单位,25家学校单位) ,成员单位原有隶属关系以及人财物渠道不变,在办学模式、有关专业的教学业务和质量监控等方面实行相对统一的规划和管理。

 

集团将在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经济与信息委员会指导下,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教育投资的最大效益,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教育培训机会,承担更多的社会服务项目,形成职业教育新的发展点。

 

商贸集团将在理事会领导下,在充分尊重各成员单位意愿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方式议事,有效集聚职教集团内部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示范引领效应,实现教育培训资源的共享,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能力和教育与培训的质量。

 

商贸集团将努力发挥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使办学水平高、社会效益好、专业特色鲜明的职业院校成为集团的核心院校,充分发挥其凝聚、辐射和引领作用,积极探索中高职衔接、职前与职后教育联动教育新模式。

 

商贸集团将坚持创新、稳步发展原则,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人的培养与发展为本,从办学理念、专业设置与学制衔接、运行方式、资金筹措等多方面改革创新,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化职业教育内涵建设,逐步使职业教育集团的建设与经济需求和发展环境相适应。

 

商贸集团将开展职业教育研究,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培养途径优化,切实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为上海职业教育事业贡献应尽的力量!

 

上海商贸职业教育集团的组建原则

(一)政府领导、服务社会原则。

(二)互相尊重、资源共享原则。

(三)责权对等、骨干带动原则。

(四)坚持创新、稳步发展原则。

 

上海商贸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的主要目标

(一)推进校企合作,提升职业院校和商贸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推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集聚和服务社会的功能拓展,形成职业教育新的发展点;

(三)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培养途径优化,切实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提高学生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

(四)推进学生不断发展能力和就业素质全面提高,优化学生就业环境,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上海商贸职业教育集团主要职能

(一)研究和制定集团发展规划。

(二)研究和实践新的办学体制。

(三)改革和创新职业教育模式。

(四)整体提高师资队伍质量。

(五)有效推进技能证书培训。

(六)全面搭建校企合作平台。

(七)积极开展科学教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