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贸职业教育集团
关于组织第七届商贸类专业职业能力竞赛的通知
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教育部“职业教育有大赛”的指示精神,落实上海市教委深化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和推进星光杯活动,同时也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和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工作,特组织上海商贸职业教育集团第六届商贸专业职业能力竞赛。
该竞赛不仅检验选手的专业知识技能,还将检验学生的综合职业素养和基础知识,为中高职教育定位和衔接的研究与实践奠定必要的基础。
一、竞赛范围与参赛对象
(1)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在籍、2016年应届毕业生。
(2)参加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的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
二、竞赛组织机构
1、在上海商贸职教集团统一领导下,成立第七届“商贸职业能力大赛”组委会,全面负责比赛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并根据不同竞赛项目成立专业竞赛项目小组,实行专业项目组长负责制。
2、酌情组建大赛的专家小组,负责竞赛方案的审订、竞赛项目的督查、竞赛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竞赛纠纷的调处和判决。
三、竞赛项目设置和基本要求
本着既积极又慎重的精神,本届职业能力比赛实施三个专业项目和一个通用能力项目。具体如下:
(一)所有选手均需参加的赛事项目:“通用能力”测试
“通用能力”(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项目:总分100分。竞赛形式:使用“上海商贸职教集团竞赛软件平台”,所有竞赛试题在竞赛软件平台显示,其中,基本知识部分和一部分基本技能直接在竞赛软件平台上操作答题,一部分基本技能采用书面答题纸答题,(约占全部试题20%,如“语文”学科中的小作文、应用文写作;“英语”学科中的小作文写作)。竞赛内容:通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应用,比例50:50%。
(二)选手根据自己的专业选择性参加的赛事项目:“专业能力”测试
1、“会计”项目:总分100分。竞赛形式:上机操作;竞赛内容:会计实务知识和操作技能,比例40:60%。
2、“国际商务”项目:总分100分。竞赛形式:上机操作。竞赛内容:国际商务实务知识和操作技能,比例40:60%。
3、“商务英语”项目:总分100分。竞赛形式:上机操作和英语口语对话。上机操作部分:以商贸实务知识为主;英语口语对话部分:以商务英语为主,8分钟/人。比例60:40%。
各项目具体要求见有关“XX项目竞赛办法和规则”。 2015年10月15日之前将上传上海职教在线(http://www.shedu.net/)、商贸职教集团网站(http://zj-shveg.edu.sh.cn/)。
四、组队报名办法
1、参赛报名要求
(1)应届生:凡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在籍、2016年应届毕业生参赛须自愿报名。学生报名后由各所在学校组织报名学生进行初赛(或择优)选拔,再由学校集体组队报名参加决赛,决赛每校每专业为一队,每队人数一般不超过相关专业毕业生总数的20%。各学校报名在商贸职教集团网站完成(报名表见附件一)。然后把网上报名表下载打印一份纸质的,盖学校公章快递到上海商学院(中山西路2271号行政楼304室胡萍老师)。
(2)往届生:凡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参赛,可直接在商贸职教集团网站报名。上传成功后再下载打印报名表、携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行直接到本集团秘书处(中山西路2271号行政楼304室)确认报名。
(3)专业要求:参赛学生必须参加与自己所学专业(见对应专业目录表)对应的“专业项目”竞赛,也须同时参加“通用能力”项目竞赛。
对应专业目录表:
竞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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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中职专业名称(或专门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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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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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会计电算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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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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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外贸单证、国际货运代理、外贸报检、外贸报关助理、国际物流、商务英语、中澳合作商务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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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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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国际商务、中澳合作商务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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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办法
(1)报名日期:学校集体网上报名截止日: 2015年11月9日(周一);纸质报名表快递截止日:2015年11月9日(周一,以收件时间为准)。
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网上报名截止日:2015年11月9日。纸质报名表送交集团秘书处确认截止日:2015年11月9日(周一),双休日恕不接待。
(2)咨询电话:13621648501胡萍老师 ;
五、竞赛日期、时间与地点
竞赛日期:2015年12月05日(周六)(遇有特殊情况,以准考证所写的具体时间和竞赛地点为准)。
竞赛时间:08:30~10:00 通用能力项目
10:00~10:20 休息,转考场
10:20~11:50 国商、会计专业项目
10:20~11:20 商务英语(商贸业务项目)(赛场为该项目选手准备中餐)
12:30~16:00 商务英语(口语对话项目)
竞赛地点:上海商业会计学校(陆家浜路918号)
六、奖项设置办法
1、竞赛奖项设置:以专业项目加通用项目满分200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各专业项目参赛学生总数的30%分别设置个人特等、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同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指导教师奖参考队员成绩确定。
2、凡获个人特等、一等奖项者,在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中报考上海商学院的考生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免书面考试,参加面试。
3、对组队集体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获奖情况和比赛组织情况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七、比赛规则
各项目竞赛内容及相关规则详见上传网上的“XX项目竞赛办法和规则”。
八、评分方法与参考标准
各项目评分方法与参考样题详见上传网上的“XX项目竞赛办法和规则”。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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