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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三届商贸类专业职业能力竞赛的通知

作者:集团秘书处 时间:2011-09-16 阅读:
为了贯彻教育部“职业教育有大赛”的指示精神,落实上海市教委深化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和推进新一轮课改工作,同时也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和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工作,特组织上海商贸职业教育集团第三届商贸专业职业能力竞赛。

 

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教育部“职业教育有大赛”的指示精神,落实上海市教委深化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和推进新一轮课改工作,同时也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和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工作,特组织上海商贸职业教育集团第三届商贸专业职业能力竞赛。
    该竞赛不仅检验选手的专业技能,还将检验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基础知识,为中高职教育定位和衔接的研究与实践奠定必要的基础。两年来,有部分同学由于竞赛成绩优秀被有关高职院校免试或加分录取,实现了学业深造的愿望。
    一、赛范围与参赛对象
    (1)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综合高中)在籍、2012年应届毕业生。
    (2)参加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的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
    二、赛组织机构
    1、在上海商贸职教集团统一领导下,成立第三届“商贸职业能力大赛”组委会,全面负责比赛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并根据不同竞赛项目成立专业竞赛项目小组,实行专业项目组长负责制。
    2、酌情组建大赛的专家小组,负责竞赛方案的审订、竞赛项目的督查、竞赛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竞赛纠纷的调处和研判。
    三、项目设置和基本要求
    本着既积极又慎重的精神,本届职业能力比赛实施三个专业项目和一个通用能力项目。具体如下:
  1、“会计”项目:100分100分钟)。包括会计实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2、“国际商务”项目:100分100分钟)。包括国际商务实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3、“营销与管理”项目:100分100分钟)。包括营销和企业管理基础知识和实务能力。
  4、“通用能力”(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项目:100分100分钟)。包括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应用。
    各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有关的“项目竞赛办法和规则”。
    四、组队报名办法
    1、参赛报名要求
(1)应届生:凡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在籍、2012年应届毕业生参赛须自愿报名。学生报名后由各所在学校组织报名学生进行初赛(或择优)选拔,再由学校集体组队报名参加决赛,决赛每校每专业为一队,每队人数一般不超过相关专业毕业生总数的20%(报名表见附件一)。报名希望在商贸职教集团网站完成。鉴于本届首次启用网站,报名表也可在商贸职教集团网站和“职成教育在线”下载并填写后发本集团秘书处。
(2)往届生:凡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参赛,可直接在商贸职教集团网站报名,也可在商贸职教集团网站和“职成教育在线”下载报名表并填写后、携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行直接到本集团秘书处(中山西路2271号行政楼304室)报名。
(3)专业要求:参赛学生必须参加与自己所学专业(见对应专业目录表)对应的“专业项目”竞赛,也须同时参加“通用能力”项目竞赛。
对应专业目录表:

竞赛项目
对口中职专业名称(或专门化方向)
会计
会计、工业企业会计、流通企业会计、运输企业会计、基建会计、金融业会计、涉外会计、财税与保险、统计与会计、金融事务等
国际商务
国际商务、外贸单证、货运代理、报关报检、国际物流、商务外语等
营销与管理
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物资经营与管理、医药营销、电子商务等

    2、报名办法
(1)报名日期:集体报名截止日:2011年10月14日(网上报名)或10月18日(纸质);
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报名:2011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截止。其他时间恕不接待。
    (2)纸质报名表寄送地点:上海商贸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中山西路2271号,200235,上海商学院行政楼304室刘老师,电子邮箱:scslxq@163.comxqjmwf@163.com
    (3)咨询电话:54890371刘老师 ; 54890372管老师
    五、比赛日期与地点
    20111119(遇有特殊情况,以准考证所写的具体时间和竞赛地点为准)。
    六、奖项设置办法
    1、竞赛奖项设置:以专业项目加通用项目满分200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各专业项目参赛学生总数的20%分别设置个人特等、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同时设置团体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团体奖按每队前六名成绩计算总分排序;指导教师奖参考队员成绩确定。
    2、凡获个人奖项者,在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中报考上海商学院的考生给予免试卷考试或加16、12、8分。
    3、对组队集体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获奖情况和比赛组织情况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七、比赛规则
    各项目竞赛内容及相关规则详见附件。
    八、评分方法与参考标准
评分方法与参考标准详见附件。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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